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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须知

作者:  时间:2023-11-28 09:58  浏览:

附件3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

性别

政治面貌

学历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户籍所在地地  

联系电话

个人简历

自何年何月

至何年何月

在何地何单位学习、工作

 

主要

家庭

成员

情况

称稩

姓名

政治面貌

单位及职务

主要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表现,约200字左右。必须是考生本人填写,不得由他人代笔,否则将无法通过毕业审核。

 

 

 

 

 

本人签字:

 

本人签字:

思想

品德

鉴定

意见

须经考生就读学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签署并盖章。

 

 

 

 

单位(公章)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填表须知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是毕业生档案材料之一,将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请考生认真如实填写。

1、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填写应与身份证信息一致。

2、户籍所在地地址:与户口本信息一致

3、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等。

4、学历:应填写本人已毕业的最高学历。

5、工作单位:据实填写;工作单位应与思想品德鉴定单位一致。若没有工作单位,可填无。

6、个人简历:应填写本人的学习或工作经历,按时间顺序填写,可按由远及近,如小学、初中、高中等。

7、家庭主要成员职务和政治面貌: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等。

8、自我鉴定:应由考生本人用黑色中性笔填写,考生本人签名。

9、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全日制助学班在校考生无需填写此表;全日制助学班未毕业已离校的考生再申请毕业的,如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思想品德鉴定意见,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思想品德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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