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信息 Focus
通知公告

武汉文理学院关于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3-07 15:24  浏览:

武汉文理学院关于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成人高等教育特点,现将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及流程通知如下

一、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者,由学校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二)半年内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且毕业证可在学信网查询;

(三)三门学位课程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5分,且总分达到210分及以上;

(四)外语成绩符合以下要求:

1. 非英语专业本科段英语成绩达65分及以上,或英语四级成绩达到350分;

2. 英语专业本科段第二外语成绩达65分及以上,或二外等级考试成绩达到300分以上。

二、如果学生态度端正,并有良好表现,因上述第(三)(四)项而无法获得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可提出学位申请

(一)在校期间参加省市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竞赛获奖者。

(二)毕业时考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者。

(三)毕业时考取国家公务员、选调生者。

(四)学术成果突出。如,取得软件著作权;成功取得某项专利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校认定的C刊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等成果的,时间截止毕业当年九月底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成人学士学位

(一)修业期间政治思想表现较差,有违反法律的行为,经教育仍坚持不改的或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毕业时未撤销处分的。

(二)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

四、学士学位授予程序

凡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学位。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继续教育学部按规定进行初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符合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条件的学生名单及有关材料。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专人逐个审核学士学位申请者的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等材料,就是否列入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提出意见或建议,并经审查同意,对拟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者在继续教育学部公示3,无异议后学校颁发成人学士学位证书。                             

武汉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部

                                2023223